巴洛克時期
魯本斯﹝Peter Paul Rubens
﹞﹝1577 ~ 1640﹞
魯本斯是法蘭德斯派畫家、版畫家。他擅長神話、歷史、宗教及風俗畫,同時,也精於肖像畫及風景畫。 1600 年,魯本斯遠赴義大利,在威尼斯,他臨摹了提香﹝Tiziano Vecellio﹞、丁多列托﹝Jacopo Robusti Tintoretto﹞及維洛內些﹝Paolo Veronese﹞的作品,將大師的造形與構圖觀念消化後,納入個人風格之中。
1608 年,魯本斯母病危,他立刻趕回安特衛普,從此魯本斯即留居於法蘭德斯,並受法蘭德斯大公封為宮廷畫家,並成為羅馬風格畫家公會之一員。一直到
1612 年止的一段時期可謂為魯本斯的「狂飆運動」時期。在此期間,畫中的造形極度誇張,而尺寸亦放大。
魯本斯畫室完成的大量作品,通常是由他本人起草,畫出大樣,接著由一批與他簽約的附屬畫家及學生們接收製作,最後,再由魯本斯親自收拾整個畫面。所以,這位大師作品之可信度,端看他插手程度之多少而定。魯本斯可算是一個偉大的包工者,不僅油畫如此,在十七世紀大約有 700 幅版畫,也是根據他的設計而完成的,此外,他富有創意的頭腦,還發展到書本扉頁插圖之上。
1620 至 1630 年間,魯本斯風格由構圖清晰均衡的羅馬風格轉為巴洛克風格。設色也由清楚的顏色層次轉為混合色,他精緻熱烈的色彩,令人聯想到威尼斯畫派風格。1630 年到 1640 年間是魯本斯完全成熟的時期,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,用色柔和而帶感情,年輕時代的火躁銳氣,已為圓熟技巧所表現之醇美取代。 同時,由於與大自然的直接接觸,也出現以往極少作的風景畫:構圖自由寫意,具有生動、直接的動態,精心經營的氣氛使人有身歷其境的感覺,已遠遠脫離了巴洛克風格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