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近東時代 漢摩拉比法典碑﹝Stele inscribed with the Law Code of Hammurabi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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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西元前 1760 年 黑綠色玄武岩,高 225公分、寬 65 公分 羅浮宮,巴黎〔Paris〕,法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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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 「漢摩拉比法典碑」是法國考古學家在今日敘利亞境內所發掘的。西元前 2000 年後,居住在巴比倫及其周圍的民族越來越強大,當巴比倫國傳至漢摩拉比王,厲行社會改革,於是自西元前 1792 年到西元前 1750 年制訂了《漢摩拉比法典》,並刻成碑文以保存之。漢摩拉比法典碑上的楔形文字記載了 282 條法律,內容廣泛,包括租金、醫療、財產、誣告、偷竊等,其中最著名的是第 196 條和 197 條,寫著:「如果自由人毀壞其他自由人的眼睛時,他本身的眼睛也將受損;若你折斷其他自由人的腳,你自己的腳也將被折毀。」;舊約聖經中的「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、以命抵命」據信來自於此。以現在的犯罪預防、矯治等刑罰學的觀點來看,「漢摩拉比法典」內容似乎太過嚴厲,但以當時的文明而言,強調法律是神授、公平的觀念是合理、公正的,因此它被認為是史上第一部強調「公平」的法典。 此外,漢摩拉比法典碑也極具藝術價值,上方刻劃著漢摩拉比王以祈禱的姿勢站著,向右邊坐在寶座上、代表正義的太陽神致敬,也有人解為太陽神授予漢摩拉比王治國之道。由於漢摩拉比法典碑是法國考古學家在敘利亞境內發現的,故法國贈與敘利亞的是仿製品,真品則保存在法國羅浮宮。 •我已經仔細的看了這幅畫,我有 新的見解 要跟大家分享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