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﹝第 7 講﹞多媒體設計所根據的理論


多媒體設計所根據的理論

  多媒體電腦螢幕上的動態影像是由一幕一幕的靜態影像連接而成。這些靜態影像好比是一幅畫、一張照片,或是一張經過設計的平面作品。它們的好壞可以藉用「藝術史」、「藝術風格」、「視覺原理」、「平面設計編排構成原理」和「藝術心理學」的知識來判斷。動態的影像就比較複雜,我們認為,它傳達的是一種五度空間的資訊,除了我們一般所了解的:立體的三度空間、時間的第四度空間之外;人們決定影像變化次序的智慧則是第五度空間。

  中國人說:「人生如戲、戲如人生。」莎士比亞說:「整個世界是一個舞台。」因此,人類的溝通行為就像在舞台上演出的戲,是一個五度空間的藝術。人類所發展的藝術理論中,能夠用來判斷一場戲或是一個舞台表現的好壞,主要的有「戲劇原理」和「電影理論」。換句話說,如果我們能根據戲劇和電影的理論,用來研究電腦螢幕上的動態影像,我們一定可以輕而易舉地,判斷這些動態影像是否具有戲劇效果,可以激發我們和電腦的溝通情緒,以達成有效的互動式溝通。

  多媒體作品是一種藝術創作。凡是能夠歸於藝術範疇的創作都一定有它的「風格」存在,而風格和創作時期在當時的社會運動有關。風格可能來自一個時期、一個地區、一個運動,或是一個作者的特性。在大部份的時期裡,各個國家的藝術作品都分享了某些當時流行的宗教、哲學和心理學的概念,以及當時創作和演出的傳統。

  當然,每一件多媒體製作都有她自己的主題和溝通對象,因此必需同時研究和主題相關的知識,以及溝通對象的習俗、文化背景。甚至對當時的社會風尚也不可忽略。在每一個時期和運動中,人們總有許多共同的信念,而根據共同的信念所做的溝通往往是最有效的。換句話說,最適合多媒體作品的風格應該是:使用者最熟悉的風格。因此,以溝通為目的的多媒體藝術創作,必定要從了解創作當時使用者共同的信念開始。

  雖然,多媒體製作因溝通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內容,但共同的目的都是:藉著模仿人類即時互動的溝通方式,以傳達訊息。因此,除了需要經過適當的選擇和安排,讓使用者很容易地找到他所要的資訊以外,還要儘量模仿人類實際溝通時的行為模式和心理狀態,充分運用容易被了解的文字、聲音、影像、動畫和錄影,同時表達同一個訊息。否則,它的價值和單一媒體就沒有什麼區別了。

  綜合以上說明,我們知道,運用新媒體科技從事多媒體製作,除了媒體科技的知識以外,還需要結合以下的知識︰藝術史、藝術風格、視覺原理、平面設計編排構成原理、戲劇原理、電影理論、認知心理學、藝術心理學等。除了以上的知識,筆者建議:多多學習欣賞世界著名藝術作品,並觀摩同行的作品以供借鏡,這些都是從事多媒體製作的基本要務。

 

Webmaster: Dr. Hsien-Hui Le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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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Last Update: Dec 15, 199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