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﹝第 9 講﹞多媒體設計的戲劇面


戲劇的基本原理

  現代劇場,包括劇場、電影、電視以及多媒體,都包涵了「行動」﹝action﹞的表現。因此可以說是「行動中的人」﹝man in action﹞的演出。

  劇場中的「行動」要靠戲劇藝術家來完成。戲劇藝術家要靠劇作家的劇本中所表達的理念來指引其「行動」,另一方面,劇作家的理念則要靠戲劇藝術家的「行動」來表達。

  「行動」並不只是單指動作而已,它還牽涉到外在行為的心智和心理因素。因此,「行動中的人」一詞包括了範圍廣泛的情感、思想和行為。對於多媒體來說,凡是能夠在電腦螢幕上移動或是變形的事物都可稱得上是「行動中的人」。

  由於劇本引導「行動」的表現,因此每一個劇本都具有其獨特性。這種獨特性表現在這個劇本的演出,就是所謂戲劇的「結構」、「形式」和「風格」。

  所謂「結構」,是一種引導觀眾對劇本中各種事件產生注意力的方法,要把觀眾的注意力,集中在能夠產生富有意義型態的種種關係上。

  一場演出必需包括某種結構,藉此敘述一個故事,或表現一個角色的性格,或說明一種想法。通常要達到結構的統一性,可以經由思想、人物,或事件所安排的因果關係來完成。對於多媒體來說,思想應是溝通的目的,人物則是為溝通內容而互相關連的各種角色。

  從現實的角度來看,最能夠構想一連串有趣故事的人,未必正好是最能夠在觀眾面前創作的戲劇藝術家。這種情形也說明了製作多媒體時,規劃角色內容的人和腳本撰寫的人,往往不是實際運用電腦製作多媒體的執行者。

  談到戲劇的「形式」,它是戲劇各部份的組合方式。決定形式的要素包括「作者」、「材料」和「目的」。對於「作者」來說,因為每一個人對於人生和戲劇的看法各有不同,一定會主動選取他所需要的創作「材料」和「目的」,以表現其個人的才能和用意。因此絕對沒有兩個劇本會出現相同的「作者」、「材料」和「目的」。換句話說,每一個劇本都是獨特的。

  在多媒體的創作過程中,溝通和經濟效益是決定創作形式的主要因素。因此多媒體腳本撰寫人並沒有像劇作家一樣多的自由,隨心所欲,只能為既定的材料和目的,安排一個最適合溝通環境的組合。

  即使是同一個劇作家運用同樣的材料和目的,最後也可能產生不同的劇本,這種相異的起因之一就是「風格」。談到「風格」,它是由兩個元素組成:就是「所要表達的意思」和「作者個人的特性」。每一個劇作家必定都會努力描繪出他所看到的真理,但是他對真理的概念,大部份是來自他自己的根本氣質、才華,和構成他們的宗教、哲學、社會、心理各方面的影響而來。這些都和他所存在的時期和地區所發生的種種事情息息相關。


觀眾是劇場的主人

  多媒體是一種新的戲劇形式,人生也是一種戲劇形式。了解戲劇的構成與發展,能幫助我們體認兩者之間的密切關係。

  回顧戲劇發展的過程,我們發覺戲劇在西洋文化裡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。古希臘的戲劇和當時的宗教生活具有極密切的關係,在希臘人看來,戲劇是日常生活裡不可欠缺的活動和娛樂。

  早在西元前三三八年左右,希臘人就在雅典城南山坡上建了一座石造劇場,這座巨型的露天劇場設有一萬五千個座位,表演區呈半圓的扇形。各類的戲劇競賽都在這種形態的劇場裡舉行。當時的希臘政府,不但鼓勵並且支持這種含有宗教色彩的藝術活動,更頒發獎賞給優勝的競爭者,著名的悲劇大師阿士奇勒斯、索福克勒斯和尤力匹底斯,都曾經多次獲得悲劇首獎的記錄。

  希臘的戲劇活動能在耶穌誕生以前就發展到巔峰狀態,除了她本身具備特殊的條件之外,觀眾的積極參予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。當時的觀眾,不分男女老少,上自王公貴族,下至販夫走卒,都可以進場看戲,祇有那些保守的名門閨秀,礙於習俗而裹足不前。觀眾在看戲時,可以隨意走動、喝酒、嗑果子,如果看不慣演員的表演,他可以喝倒采,碰到精采的表演時,他的反應則幾近瘋狂。

  由此可見,在希臘劇場裡,演員與觀眾的互動關係是非常密切的,觀眾可以隨時影響整個演出。這種稍嫌混亂的互動情景,除了顯示戲劇活動是古希臘人生活的一部份,也為多媒體雙向溝通指出一個成功的途徑,即是要了解觀眾。

  觀眾看戲的動機雖然不一,但是他們的參與和滿意程度是不容忽視的。從經濟支持和劇院經營的角度來看,劇作家在決定題材、主旨、角色和語言的時候,他就已經選定了他的觀眾。

  大部份的劇本內容都假設群眾的品味是一致的,或是假設只有多數人的品味才是正確的,而很少顧及少數觀眾的需求。只有在一些社區劇場和大學劇場,會純粹從學術性和實驗性的角度,在節目內容的變化上,多方面考量,而可以完全不考慮經濟效益。能這樣做,往往是得到政府支持,或是其他方面的經濟補助。

  觀眾的喜好往往隨著時間的演變而改變,但是,對於他們所不了解的東西也常常拒絕。許多劇場都喜歡用創新的手法演出一個劇本,但最後都必須和觀眾的經驗和接受程度,達到某一種妥協。畢竟在一場戲的演出,舞台和觀眾的溝通是最重要的。


戲劇結構的六個元素

  要進一步討論戲劇的結構,我們可以根據亞里斯多德的戲劇六個元素──「情節」、「人物」、「思想」、「語言」、「音樂」、「景觀」──來分析。

  「情節」是戲劇的全盤構造。一個劇本的開始需要一個「說明」,將各個角色做個交待,引導觀眾進入劇本的中段。在多媒體的開始,往往是藉用一段有趣好看的動畫,配上使用者一看就知道意義的圖像﹝icon﹞和聲音加以說明,逐步引導使用者行動,以進入中段的主要內容。劇本的中段通常是一連串錯綜複雜的構成。觀眾在錯綜複雜的內容中,將發現前所未知的事實的顯現。劇本的最後部份叫做結局。方便使用者自我發現、自我學習的多媒體,其結局(通常為結束的畫面)的情形和開始時大致相同,用以暗示這多媒體值得使用者一再使用,最好能刺激使用者檢討自己學習的成果,不要輕易地結束學習。

  「人物」是一切情節的資源,是指表演中表現行為的行動中的人。多媒體所指的人物和戲劇所指的人物一樣,但多媒體其中的行為者包括電腦和其使用者。人物造形表現在它的外型、顏色和表面質感上。互動式多媒體中,引導使用者動作的圖像和象徵﹝symbol﹞可算是人物的一種。所謂「象徵」便是一個本身具有意義的具體實物或事件,而能暗示出一種概念或一套關係。在許多互動式多媒體產品中,我們常常看到,圖像被簡單的設計成加上文字說明的長方形按鈕。這樣的人物造型,除了說明他的角色名稱,和可以預測的行為以外,並沒有刻意要表現他和劇本之間複雜的關係。

  任何劇本中都有「思想」。思想包括劇本的主題、論點、整體意思和戲劇行動的意義。它也是戲劇行動統一的要素,因為戲劇行動可以在一個中心思想的周圍構成一體。一個劇本的思想可以既普遍卻又有特色。換句話說,它具有通性和個別性。通性是指劇本在完成以後,經過一段時間還能夠和觀眾溝通的特質。而個別性指的是真實性和趣味性。

  劇作家要對他的觀眾陳述他的思想時,有兩個選擇:他可以用暗示的方法,間接陳述意見;採取這個方法有時會被觀眾所誤解。另一種方法,則是單刀直入地表明立場,可是觀眾卻不一定能夠介入,觀眾可能認為這部戲不過是宣揚教條的一個藉口罷了。缺乏技巧的劇作家就會導致這種感覺,因為他的人物看來不過是他自己的代言人,一點也不生動。而擅於此道的劇作家,例如易卜生﹝Henrik Ibsen﹞和蕭伯納﹝Bernard Shaw﹞則相反,他們把自己的意見表達得相當清楚,而劇本又不失其活力。

  不同時代、不同地區的劇作家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他們的思想。現代的劇作家常用獨白、旁白、象徵和擬人化的角色表達思想,尤其喜歡使用象徵的手法。對於現代戲劇的延伸─多媒體而言,如果能熟悉現代戲劇藝術理論和現代藝術理論,一定可以幫助多媒體的發展和推廣。

  「語言」是劇作家主要的表達工具。利用人物的對話可以提供消息資料;透露人物性格;將觀眾的注意力導向重要的情節上;以及透露劇中的主題和基本意念。對話也常幫助建立劇本的速度與節奏。如同一劇本的其他各項要素一樣,對話也包含了熟悉和不熟悉的。不過,好的對話要在過於熟悉和過於陌生之間,擇其中道而行之。熟悉的語言使對話清晰,陌生的語言因為不清楚而多變化。

  「景觀」是劇作家除了「語言」以外的表達工具,是呈現在舞台上的視覺因素。舞台上的景觀一方面能為觀眾提供和劇情相關的背景資料,另一方面又能幫助人物造型。除此之外,它也可能幫助提高劇本水準,和暗示戲劇行動的相對嚴肅性。舞台景觀設計是一種視覺設計,它的基本組成元素包括線條、形狀、顏色、質量。其設計原則包含反覆、平衡、強調的區域、比例、統一的表現。最重要的考慮事項是材質的運用和風格表現。對於多媒體來說,視覺因素在溝通的過程中扮演了一個決定性的角色。

  戲劇內容結構的六個元素,也可以應用在互動式多媒體的設計上。以下表格列出這六個元素,依照彼此的前後關連關係按次序列出;每個元素都是列在上面所有元素的形式要素,而每個要素也同時是列在下面所有元素的物質要素。

↑ 形
物 式
質 要
要 素
素 ↓
元素 戲劇 互動式多媒體
情節 指的是演出中所有的劇情。理上,每次表演的情節應該都相同的。 指的是由多媒體系統和使用者作呈現的所有動作。在每次互動中,情節可能會有所不。
人物 表演中表現行為的行動中的。 和戲劇是相同的,但其中的行者包括電腦和其使用者。
思想 指的是人物在認知、情感、緣形成的內部過程。 和戲劇是相同的,但內部過程括電腦和其使用者所發生。
語言 對言語的文字選擇和和安排。 電腦語言中符號的選擇和安;包括語言的、視覺的、聽覺的、和其它非語言的方式。
音樂 一切在表演中所能聽到的聲音,尤其是說話的旋律。 在多媒體系統中所能感受到令人愉悅的旋律。
景觀 所有在表演中所能看到的景象。 呈現動作的感覺次元:視覺、聽覺、動態的、觸碰式的,及其他可能的方式

 


劇場的調人─導演

  雖然有了劇本和演員,觀眾已經可以了解演出的內容。但是緊接著第二個演員和設計師們的加入,立刻產生需要「導演」。因為,不論在舞台位置的斟酌上、劇本讀法的指正上、字句意義的解釋上,在在都需要一位專門的調度人。

  導演不只是充當調人而已,他的職責是在適當的佈景、服裝、燈光、音樂和舞蹈的背景下,設計、指正,並調合所有的舞台動作,以達到劇本所要求的視覺效果。適當的視覺效果,不僅僅要指示劇本中所標示的地點和歷史背景,還要提供給可以增強和反映該劇行動的建築形式、光影、色調、線條和整合性。導演在導一齣戲時,可以用許多材料:腳本、聲音、台詞、演員的動作、舞台空間、佈景、道具、服裝、化妝、燈光、音樂、音響等等。導演在運用這些材料時常常從三方面考量:

  第一:舞台畫面的創造。

  第二:移動、姿態、動作的運用。

  第三:聲音與台詞的運用。

  在表演過程中,觀眾所看到的舞台畫框內,每一刻的景像都可以當作一個畫面,可以像台詞和動作一樣地傳達給觀眾。假如要把這個理想化為實際,導演必須仔細安排每一剎那的視覺因素。他必須依情況,把主要的氣氛、和人物間的關係化為具體的畫面。更進一步地,他必須設法使畫面和劇本的結構、形式和風格互相調合。導演在創造舞台畫面時,必須把焦點放在重要的因素上,讓次要因素居於附屬地位。一般來說,一個畫面最重要的位置是它的中心點。因此能善用畫面的中心位置,最容易集中觀眾的注意力,獲得強調的效果。

  因為舞台畫面正像一幅被鑲在舞台畫框上的畫,所以,凡是根據過去許多傑出畫家的作品而歸納出的各種學派的美學,都可以運用在處理舞台畫面上。處理一幅畫就如同處理一個平面設計一樣,必需依照設計原理來逐步地設計。對於每一個設計單元,我們要考慮造形、顏色和材質。至於單元和單元之間的關係、和群體和背景之間的關係,則可以參考平面設計編排構成的原理來處理。好的畫面效果雖然不一定可以導致演出的成功,但是,單調的畫面必定很難培養觀眾的溝通情緒。尤其對多媒體而言,它的成敗往往決定在一開始的視覺效果,因此做為一個多媒體製作的導演,必須了解畫面的重要性。

  導演在運用「移動」、「姿態」、「動作」等因素時,下列幾項必需考慮:

  第一是「希望產生強調的效果」。對於觀眾,移動比台詞更能吸引注意力。尤其是移動最劇烈的角色,往往成為觀眾注意力的中心。

  第二是「移動必須適合戲劇的類型」。一個以提供問題探討為重心的劇本,其劇內角色的移動或許比較莊嚴而正式,相反的,以娛樂為主的劇本,移動必然比較活潑、多變化。

  第三是「移動要適合角色的類型」。

  第四是「移動要適合戲劇情況」。情緒高昂的場景所需要的移動較多,也較快速而明確。相反地,閒散的氣氛需要緩慢而曲折的移動。

  第五是「移動有助於製造高潮、對比、和節奏性的效果」。

  移動量和移動幅度的增加,容易造成混亂、衝突、開展和轉變的感覺。讓演員跑跑停停,換個方向再跑,可以造成混亂的效果。即使參與演出的演員不多,也可以用逐漸增加速度的移動,造成高潮逼近的感覺。此外,場景和場景之間應該有明顯的區別。運用移動的對比,可以表明每個場景不同的氣氛和情況,並且增加變化莫測的效果。

  導演在運用「聲音」和「台詞」時,經常使用音響和音樂。然而,在聽覺方面,最典型的表達工具還是人的聲音和劇作家所寫的台詞。聲音包括「音調」、「音量」和「音色」三個基本因素。運用這些因素可用來刻劃人物,並表示情緒或關係的轉變。至於台詞也包括幾種變化的因素:發聲法、讀音、長短、抑揚頓挫和能聽度。每一個因素的運用都可以獲得特殊效果。導演如果能善用聲音和台詞,就可以事半功倍地推動劇情的開展,幫助觀眾培養看戲的情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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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Last Update: Dec 15, 1999)